泗洪县梅花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泗洪县梅花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泗洪县梅花镇工业园区规划
建设地点:泗洪县梅花镇
主要结论:泗洪县梅花镇工业园区的建设,符合宿迁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其产业定位合理,总体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可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主要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完备,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规划区的规划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在严格把关进区项目,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所规划基础设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梅花镇工业园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
www.sqjmhj.cn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周围居民,任何关心本次扩能改造工程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信件、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洪县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主任
通讯地址:泗洪县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宿迁景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27-89881588
公示期限:发布之日开始10个工作日
泗洪县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泗洪县梅花镇工业园区规划--第二次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