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
建设单位: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泗洪县龙集镇
项目概要:
1、规划范围
东至半龙线,南至滨湖居集体土地,西至小木桩西,北至龙西河,总面积约505亩。
2、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203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迁景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27-8988158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在规划前期阶段,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通过对规划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收集上层位规划和规划所在区域战略环评及“三线一单”成果,对规划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初步调查环境敏感区情况,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
2、在规划方案编制阶段,完成现状调查与评价,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和评价拟定规划方案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并将评价结果和结论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作为方案比选和优化的参考和依据。
3、在规划的审定阶段:
a)进一步论证拟推荐的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形成必要的优化调整建议,反馈给规划编制机关。针对推荐的规划方案提出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b)如果拟选定的规划方案在资源、生态、环境方面难以承载,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减缓对策和措施,或者根据现有的数据资料和专家知识对可能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等无法做出科学判断,应向规划编制机关提出对规划方案做出重大修改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4、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后,应根据审查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
5、在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查意见正式提交给规划编制机关。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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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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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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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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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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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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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泗洪县龙集镇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