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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0-11-26     阅读次数:     字体:【

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委托宿迁景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与评价结论

规划名称: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

规划范围:位于青临路东侧,园区规划面积160.88公顷。

规划基准年:2019;规划期:2019-2030年。

产业定位:在现有织服装、电子机械、食品加工和塑料制品产业基础上发展与农副产品、湿地旅游相关的配套产业,重视集聚规模效应,同时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企业、户外用品企业以及农副产品特色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做细产业链。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经优化调整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泗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原《泗洪县陈圩乡总体规划(2015-2030)》、《泗洪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规划相协调,规划符合泗洪县生态红线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后将有力地推动陈圩乡工业、农业、旅游业的发展,提升了乡镇农业和旅游业的对外影响力。泗洪县半城镇陈圩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将对本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调整措施和环保基础工程得到有效落实后,区域环境具有一定的承载力,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陈圩乡工业园选定的区域内进行规划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连接http://www.sqjmhjjs.gov.cn/shhbj/xxgk/list.shtml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周围居民,任何关心本次规划实施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单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通讯地址: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陈圩街21

联系电话:13951065598

评价机构:宿迁景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27-8988158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此期间向我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限:发布之日开始10个工作日

泗洪县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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