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 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
规划范围: 东至新扬高速,南至袁圩村集体土地,西至重岗集镇区,北至重岗小学。
总体定位: 以电子机械装配、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塑膜加工为主,仓储物流为辅的工业产业体系。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595061519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宿迁景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27-89881588
联系邮箱:1421307276@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qjmhj.cn/default.asp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三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 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 胡主任, 15950615198)。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