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泗洪伟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及模具生产(重新报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相应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轮毂及模具生产(重新报批)项目
建设单位:泗洪伟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07月2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苗垠
联系电话:18651099963
验收意见.pdf
伟灏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