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迁上众腾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泗洪上海大众 4S 店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相应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迁上众腾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泗洪上海大众 4S 店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宿迁上众腾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勇
联系电话:15162908886
泗洪上海大众 4S 店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