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二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地点: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
主导产业:产业定位以电子信息和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轻污染、无污染等产业为辅的产业类型。
主要结论:泗洪县重岗街道小微企业孵化园规划修编其实施存在区域大气环境、用地布局等制约因素。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解决环境制约因素、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区域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规划环境目标可达。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可至我单位查阅(地质:泗洪县重岗街道人民政府)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周围居民,任何关心本规划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sqjmhj.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吉新冬
通讯地址: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8051159316
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宿迁景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广永
联系电话:0527-89881588